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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以下简称新《邮政法》),历经多年反复修订的新《邮政法》终于出台,并计划10月份正式生效. 在新《邮政法》中有关“快递业务”的内容虽然只占用了一个章节,却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部分。因为在快递业这个充分市场化的领域里,牵扯着太多的利益纠葛。 新《邮政法》明确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而在附则中对信件的定义是,是以套封形式按照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单位的缄封的信息载体,这其实没有把文件类排除在外。从某种意义上说,该规定近似“曲线救国”——照顾了大量年轻的民族快递企业,免受国际快递大鳄的冲击。因此,新《邮政法》出台的第一时间,代表fedex、DHL、UPS、TNT四大国际巨头的亚太国际速递商论坛和中国欧盟商会以最快速度发表声明,对此“表示遗憾”。 但这部力求规划和发展民族快递业的新法,也给国内低成本的快递企业带来一些遗憾。首先,新《邮政法》设定了快递市场准入门槛,有人认为这个门槛有点儿高。刘建新介绍说,新法实行了比较高的门槛,国内和国际快递公司的注册资金底限分别是100万、200万,这个数目对于外资和大型民营企业没有问题,而对于80%以下的中小企业则难以达到。“目前80%的民营企业还达不到新《邮政法》规定的注册资金标准,原因包括:银行不贷款;面对金融危机,中小企业本身就已资金困难;中小企业没有补贴和扶持政策,在不利的情形下只能选择退市。”(DHL快递整理发布) <<<<<<<<< |